第11章 完工18(1 / 2)

  赵叔在十点多的时候就过来帮忙,原本两个人忙十几个人的饭菜也忙得过来,没想到不一会儿就见到霍昭走进了厨房。

  赵叔原本还以为霍昭是来看饭菜准备得怎么样,没想到就见对方捏着一块猪肉开始清洗,眼看着要把猪肉给切片了,才忍不住开口。

  “霍昭,你……准备做饭?”

  霍昭看了看手底下的肉,摇了摇头否认“不是”,不待赵叔再问,补充的说道:“我就来打个下手,我做饭一般就不献丑了。”

  赵叔有些梗住了,虽然说只是来帮打个下手,但也是进厨房了。他想起自己昨天说过的“”愿意进厨房的男人比会杀猪的人还少”,这不就让他碰到了一个。

  看来还是他看走眼了,像霍昭这般的汉子不仅打得一手好猎,连家务活也愿意沾手,真是个好夫婿人选呢,只可惜被清哥儿给定下了。

  是的,虽然说霍昭和江清月两个人对外都说两个人不是夫夫,但救命之恩无以为报,这两个人长久住在同一个屋檐下,这早晚能走到一块!

  更别说,他看着这两人也不像是无意的意思,那还能有什么意外不成一对?

  自觉看透了的赵叔乐呵呵地端着一篓菜走出了厨房去洗,把空间留给这小两口。

  赵叔的心思两个人都没有察觉到,厨房的地方大,一个人切肉,一个人在收拾配菜,安静的空间里只有笃笃笃的切菜声。

  等把配菜都准备得差不多了,江清月就起锅烧油,按照霍昭说的准备做个猪肉白菜炖粉条,另外再做个野菜鸡蛋汤,小菜就切一点和赵叔买的酸萝卜。

  主食是白米和糙米混着南瓜一起蒸煮,面食这个一时半会学不会,江清月就没做馒头之类的,免得浪费了不说,还让大家吃不上饭。

  等到了晌午,大家都停下来洗手准备吃饭,不吃不行啊!自从厨房那处开始冒起炊烟,一阵阵的香味就传了过来,尤其是肉香味扑鼻,搞得大家差点都没心思干活了。

  原本的桌子坐不下十几个人大男人,于是大家都端着大碗,装好饭后再到盛着菜的大盆打菜,再舀上一碗热腾腾的蛋汤。

  因为提前说过了,大家都是带着自家的碗筷来的,于是每个人手上拿的碗颜色都不一样,一眼望去只有盛着的饭菜是一样的。

  猪肉白菜炖粉条舍得放肉放料,油汪汪的猪肉比白菜粉条还要多,叫人一看就知道主人家实在,这年头大家肚里都没油水,于是更喜欢带着肥的猪肉,霍昭特意选了野猪身上最肥的部分来做的菜。

  但也不是说白菜粉条就不好吃,吸满了肉汁的白菜和粉条,吃起来比肉还要更美味一些,所以虽然大家扒肉的速度很快,但素菜也是一点都没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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