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故事最后的超级英雄——常见的先抑后扬笔法,他们暂时还没发掘出自己的超能力,所以把生活过得狼狈又落魄,一个小小的反派就能让他们谈之色变、仓促出逃。70(2 / 2)

  白默:“三花说你是个好人,想和你回家。”

  顿了顿,警觉地看向封惟,“你不会想收养它们吧?我告诉你,你不能收养他们,因为猫是一种领地意识很强的动物,所以你只能养一只猫,不许再收留其他的流浪猫了!”

  封惟摇头,“我不会的,你忘了,刚刚是你提出来要投喂它们的,自从你回来之后,我就没有喂过流浪猫,因为我怕你会难过。”

  白默莫名心头一窒,默了好一会儿,“……但我觉得,流浪猫也挺可怜的。”

  他纠结许久,还是说:“你喂它们也没关系,不把它们带回家就行。”

  封惟说好。

  白默在那一大袋子的瓶瓶罐罐里,挑挑拣拣,可算找到了三只流浪猫都愿意品尝的味道——虽然不是最喜欢的,但它们表示还能凑合着吃吧。

  真挑。

  喂完了流浪猫,回家。

  封惟把没贴完的小广告,和没发完的名片收在一起,没扔,但也暂时派不上什么用场。

  白默对小广告还挺执着,“我觉得,我们可以贴到别的小区里,到时候我俩分工,你专心贴你的,我帮你放哨,我就不信了,下次我们的运气还这么差,还能再撞上城管。”

  封惟不置可否,而是耐心解释道:“会购买律师服务的人,大多是有钱人,有钱人不会在路边贴的小广告上找律师办案,我想服务的客户群体和我的宣传方式,其实有些脱节。”

  白默恍然大悟,有道理啊,“所以得去有钱人多的地方打广告。”

  可是哪里的有钱人多呢?

  为此,白默特意去网上询问网友,网友告诉他,全世界的有钱人都在网络小说里,所以总是动不动几百米的大床上醒来,几千亿的流动资产。

  为了研习有钱人的生活方式,他开始阅读网络小说,什么《霸道总裁的落跑娇妻》、《少爷的天才女友》之类,看了少说也有十几本,白默得出一个结论,那些有钱人好像很喜欢去酒店,所以故事的开头总是发生在酒店里,然后在床上进行一些他不太能看懂的动作——不管了,反正这也不是重点。

  白默决定,他要去酒店里打广告!

  本来是想叫上封惟一起去的,但他转念一想,还是算了,一是怕自己又闹出点什么乌龙,被封惟嘲笑,二是他想给封惟一个惊喜,于是白默选择独自前往。

  正好名片和小广告还剩了不少,趁封惟一个不留神,白默全部捞走,随便找了个借口,就说是……出去买点东西。

  封惟随口问道:“你的支付密码不是忘了吗?”

  白默心头一跳,“我,我昨晚想起来了!”

  他就近找了一家酒店,但他没有订房间,可以直接进吗,白默正站在大门口暗自纠结,突然身边蹦出来个外卖小哥与他擦肩而过,就这么水灵灵地走了进去。

  原来不订房间并不会被工作人员拦住,他假装自己也是个跑腿的,脚底生风地混进电梯。

  来到酒店四楼。

  可是怎么推销呢?一个个敲门吗?

  白默正犹豫不决,余光忽而瞥见什么,凝神一瞧,原来不远处有男子在偷偷往门缝里塞小卡片。

  好办法呀!

  白默随即效仿,开始逐个往门缝底里塞封惟的名片。

  他才塞完一层,男子终于意识到了什么,转头对他说:“兄弟,你也太不厚道了吧,这家酒店是我们先选中的,总得有个先来后到吧!”

  白默还挺坦然,“我来这里宣传一下怎么了,客户选择谁,不还得看谁的服务更好?谁的价格更实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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