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135(2 / 2)

汪青云将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作了汇报,同时还向该公司的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作了了解,没发现什么异常情况,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正如公司财务部的人所说,薛董事长是经人介绍和耳闻本所的名声才转所的。

水若山本想打个电话征求方艳的意见,又怕他们会说什么事都要问女人没主见,于是同意了他们的意见,与鸿运公司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由汪青云经理担任项目负责人,李峰担任项目主审,审计组共五人。

水若山说,这家公司的业务与上海、宁波等地有关,涉及很多经济合同,能不能增派一个熟悉合同法律业务的人去。

汪青云说,“就让陈律师去吧,他原是工商局合同科的。”

水若山不放心,想让方艳去,但又怕合伙人说不信任他,只相信自己人,就没开口。

半个月后,鸿运公司的会计年报审计告一段落,初步审计结果是:账证上的收支和利润与报表上的基本一致,没有什么大的出入。但有一点值得怀疑,那就是公司与上海、宁波等厂家的运输合同,有一部分并没有履行,而公司财务和货运部门对此的解释似乎并不合理。

水若山问,“审计组对此有何意见?”

汪青云说,“审计组商量了一下,先征求薛董的意见,然后考虑是否外调。”

“那好,我来跟薛董联系。”水若山跟薛董打了电话,把审计组的这一怀疑告诉了他,问他怎么办。

薛董说,要与几个董事沟通一下,然后再告诉水若山。

晚上,薛董来了电话,说董事会决议一定要查清楚,董事会派人与审计组一起参与调查。

审计组分了两个小组,先分赴上海、宁波两地,调查运输合同未履行的真实情况。

调查了两天,汪青云汇总两个小组的情况向水若山作了汇报,未履行的合同实际全部履行,运输合同由鸿运公司签订,但具体承运单位不是鸿运公司,而是内地三省份的十几个城市,合同标的营运收入达3个亿。

“我们麻烦了,”业务会上,方艳说,“恐怕这一次我们不会轻易脱身。”

“为什么?”审计组的人有点不明白,我们是接受审计委托,谁出钱请我们做事,我们就做,只要不违法,按程序审计,有什么不好脱身?

方艳没有回答他们的疑问,而是问水若山,“你拿主意吧,是中止约定还是继续履约。”她相信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水若山能明白她的话,这家公司的高管可能存在重大的舞弊和欺诈行为,其触及法律的程度到底有多严重暂时还无法预估,但可以肯定,这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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