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进化_分节阅读_第956节(1 / 2)

  原来,方林岩还是陷入了惯性思维的误区,在他的印象里面,天黑了就代表着城市的夜生活开始了而已,并没有什么特殊的,但实际上在此位面并不是这样,那是要关城墙隔绝内外的。

  方林岩今天就耽搁了一整天时间在路上,这可是开局时刻的一整天啊!这段时间内倘若有人能够抓住机会的话,再杀两个BOSS都是绰绰有余的。

  那么方林岩当然就不能容忍自己再浪费一个晚上了,于是他决定偷偷的溜进去,总之叶万城的城墙对普通人来说或许高不可攀,但是对他这个强人来说,并不能成为阻挡自己前进的理由。

  在观察了一番城防之后,方林岩的眉头皱了起来,因为他发现自己低估了修筑叶万城城墙的家伙,到处都设计有哨位,并且从外面还看不出来有没有人在里面观察,不仅如此,城墙上面每隔几分钟就有巡逻队经过。

  不仅如此,这座都城还是相当庞大的,足有十来座城门,里面楼台高耸,灯火通明,大出方林岩的意料之外。

  就在方林岩皱着眉头,在怀念着“奇洛的包头巾”的同时,打算冒险冲一次的时候,城门开了……

  然后好几个小兵明目张胆的在门口摆了几张凳子坐了下来,旁边还放了个箩筐,甚至还有人开始吆喝了起来:

  “只开一个时辰,进城费一个人半两!”

  于是,本来就等待在那里的好几个商人打扮的就一拥而入,看着箩筐里面的银子,守门的小兵笑得见牙不见眼的,已经在商量谈笑着待会儿准备去买两斤狗肉,沽几斤酒宵夜了。

  对此,方林岩立即过去,给钱走人,不过他走过城门的时候,看着厚达六七米的城墙,心中忍不住都生出了一句话:

  最坚固的堡垒,永远都是从内部被攻破的!

  进入到了叶万城里面之后,可以见到里面还是人头涌动,显然夜生活还是颇为丰富的,尤其是这里白天的气候炎热,晚上等到太阳落山,人们就纷纷走上街头活动了起来。

  一番打听之后,方林岩才知道,这叶万城里面最繁华的地方就是“六街三市”,六街说的是贯穿国都的六条长街,三市则分别是东市,西市和瓦市。

  这其中东市以畜牧为主,西市则是以杂货为主,

  而瓦市则是以娱乐为主,又做“瓦子”、“瓦舍”、“瓦肆”,即妓院、茶楼、酒肆,以及表演诸色伎艺的地方。

  瓦肆设有勾栏,演出杂剧及讲史、诸宫调、傀儡戏等,也有卖药、卖卦、理发、饮食之类摊铺,相当于是酒吧一条街,大排档一条街的组合体。

  此时不消说,东西二市已经关闭,而要前往金光寺的话,则也会从瓦市路过。

  不仅如此,方林岩还打听到,孟古的儿子孟法现在正在朝廷的大理寺当中任职,也算是有权有势了,这让方林岩心中一喜,孟古的相印这条线索不就有着落了吗?

  自己跑这一趟都城,正好就是一举三得了。

第1127章 金光寺

  在了解到了足够的情报以后,方林岩便随之动身了。

  在走向瓦市的时候,方林岩顺带看了看排行榜,发觉S号诺亚空间甚至都被挤到了第六名的位置上,正因为如此,所以方林岩也能够判断出北极圈所呆的联合团队的行事并不顺利。

  毕竟现在已经过去了十个小时,如果千丝窟被成功攻陷的话,就算是李赤的人会霸占大多数的战利品,但魂珠这种东西原住民看都看不到,只能由在场的空间战士获取。

  因此他们真的成功了的话,那么S号诺亚空间就不可能掉到第六的位置上。

  “我的选择,果然是正确的,千丝窟那个地方,果然已经变成了鸡肋,或者说是泥潭呢,留在那里的话意义并不大了。”

  此时在赶路的时候,方林岩又开始无限怀念起自己的那双“和羞走”起来,它的被动速度增幅给自己省了多少事儿啊!而它也是本世界出品的。

  很快的,方林岩就看到了一家当铺,在正常情况下,当铺一般下午天还未黑的时候就关门了。

  不过这家当铺则是有些特殊,因为这里已经靠着瓦市了,所以旁边就是一家赌坊,而赌坊的客人在输红眼的时候,往往就想要寻找一些变现的渠道。

  这时候就是当铺出场,榨取利润的时候了啊。

  所以这家当铺的营业时间是和赌场相同的,方林岩看到了这家叫做“三江”的当铺以后,心中一动就走了进去,发觉柜台里面的老朝奉已经是昏昏欲睡。

  方林岩咳嗽了一声后,老头子才一激灵醒了过来,急忙站起来用苍老的声音道:

  “客人上门来了啊,请前面坐。”

  这时候的当铺已经有后世银行接待客户的雏形,朝奉是坐在了高高的凳子上接待客人的,中间隔着有厚实木头栅栏的柜台,这当然是为了避免有穷疯了的客人铤而走险。

  方林岩打量了一下四周,发觉当铺的墙壁上挂着两幅字画,这倒也不稀奇,而另外一边则是挂着驼绒毯子,那种大红大黄的艳丽色彩加起来,也是有着浓重的沙漠风情的。

  不仅如此,旁边的桌子上还摆放着素色的瓷器,这一切都说明这一家当铺的规格还是不错的,那么其朝奉的眼力应该也是没有太大的问题,否则的话,维持不了现在铺面上的体面。

  老头子看了方林岩一眼道:

  “客人高姓大名?”

  这时候方林岩也不想多说什么,自己是有传说度在身的,来这里也是试试水探探路,没必要露出自己的本名。

  于是他便开门见山的拿出来了那颗蜡丸,是的,就是从那名年轻人的尸体领口处找来的蜡丸——然后他正想说话,问问这玩意儿能值多少钱。

  不过,方林岩转念一想,这里可是当铺啊,据说一件新大衣都在当票上写着虫啃鸟啄旧破衣一件!这里的朝奉一个个都是老狐狸,人精,自己面对这种人可以说是多说多错,少说少错。

  于是,本来到嘴边的话都重新收了回去,就这么沉默着坐到了高脚凳上,然后将那颗蜡丸放到柜台上,轻轻一推。

  老朝奉在这一行里面干了几十年,什么人没见过?

  直接将传家之宝偷出来当,活活气死老子的,

  扯着哭哭啼啼的老婆女儿来当掉,然后不到一炷香功夫就将当掉的钱输光的,

  剁掉一根手指丢到柜台上,让他看一看能当多少钱的……

  像是方林岩这种一言不发的就真的是毛毛雨了。

  不过,当他拿起了蜡丸眯缝着眼睛打量了一会儿之后,脸上顿时就有了惊容,然后就从内襟里面掏出了一块磨过的水晶镜片,凑上去仔细的看。

  隔了一会儿才有些紧张的抬起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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