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我没罪,抓我干啥!请求当庭释放,其他人:“???”109(2 / 2)

“公诉机关认为,沙大春过失致人死亡,情节较轻,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沙大春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

“建议对被告人沙大春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可以适用缓刑。提请本院依法判被告人沙大春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

“被告人沙大春辩护人1(法律援助律师)……意见:对沙大春所涉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罪名没有异议。沙大春具有行为构成自首;”

“沙大春所在的货拉拉公司已经向被害人家属进行了赔偿;沙大春认罪态度好,愿意认罪认罚;”

“李晓丽其死亡结果亦具有一定过错,存在多因一果情形;沙大春居住地的社区矫正机构已经出具意见,认为对沙大春可以罚并适用缓刑。”

“被告人沙大春辩护人2(法律援助律师)……意见:……”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沙大春的辩护人辩称周阳春的行为……,经查,本案沙大春的行为,符合过于自信的辩护意见与本院查明的事实不符,本院予以采纳。理由如下:过于自信的过失,指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害结果。”

“本案被告人沙大春存在过于自信的过失,违反了其结果回避义务,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行车至较为偏僻路段,导致沙大春发现了李晓丽的危险举动后已经预见到车某可能坠车,但轻信可以避免,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致发生车某坠亡某的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一审判决书宣读完毕,下面由上诉人沙大春宣读上诉状。”

这时候,被告席上的沙大春颤颤巍巍地从自己口袋里边掏出了一个叠好的纸。

这个还是张伟昨天会见他的时候,现场给他写好的。

让他明天开庭的时候,直接打开读就好了!

随着沙大春将纸张缓缓打开之后,看了一眼张伟后,

张伟这时也给了他一个安定的眼神后,便开始读了起来。

“刑事上诉状……”

“上诉人:沙大春,男……”

“上诉人沙大春因过失致人死亡一案,不服京州市沙头区人民法院(20……)京0306刑初006号刑事判决书,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请求撤销京州市沙头区人民法院(20……)京0306刑初006号刑事判决书。”

“请求法院依法宣判被告人沙大春,即我本人,无罪!”

“事实与理由:”

“该部分由我辩护律师来补充……”

“上诉人:沙大春”

……

听完沙大春的上诉状之后,

钟小艾、杨子骅:“????”

卧槽这上诉书这么写?到底是哪个大聪明这么教的?

直到钟小艾看到了对面似笑非笑的张伟,还有一旁在努力憋笑的黄莉莉。

等等,难道他真的想要推翻一审的全部判决??

呵!

可能吗?

真搞笑,上诉书都写成这个吊样,还想推翻原来的一审判决!

我看他就纯纯的痴人说梦话。

现在她钟小艾也明白了!

合着刚才都是虚张声势呗?就这水平?

这不稳稳地拿下!

刚才的怒火现在这一刻也转化为击败张伟的斗志了!

随后也是不屑地扫视了扫视了对面的辩护席上的两人。

杨子骅在一旁看到钟小艾这个表情之后,

心里也是叹了一口气。

没办法,刚才来的时候,就被她下了死命令这场官司由她来主导!

另一边,黄莉莉也终于忍不住了,低声对着张伟说道,

“师傅,这个起诉状,很有特色啊?目的是啥呢?”

张伟也笑着回道,

“目的就是,让对方觉着是我菜鸡!!”

“好吧,其实是,考虑到了沙大春的文化水平,还有表述能力,如果能少说就让他尽量少说一些,下面我自己来补充!”

“起初,这个上诉状,我也怕合议庭那边边不同意的。后面我讲明了缘由之后。”

“没想到,后面也被允许了!”

黄莉莉听了后,也是连连点头。

吕梁看了看沙大春之后,

“好的,下面由辩护律师发表上诉理由!”

说完之后,看了看辩护席上的张伟。

其实,他早就知道张伟的之前的“光荣战绩了!”

特别是正当防卫的那个案子,他吕梁也拿来研究了很久。

时刻将自己带入进去那个庭审期间,

也在幻想着,自己要是在那种情形之下,按照自己的性格和审判经验。

是否也会像那位法官那样直接认定正当防卫呢?!

经过一次又一次的多个观点的模拟之后,

发现不管是采用哪种角度,之后都能得到一个结果是——蔡洋洋无罪,应判正当防卫!

这也恰恰说明了下面坐着这个年轻人深厚地理论功底和法学辩论技巧!

想到这,吕梁又多看了两眼张伟。

黄莉莉这时候也递上材料之后,对着张伟说道,

“师傅,这先手的优势,到我们了哈!”

张伟点了点头,随后摆了摆自己的领带后,身子立马坐的十分笔直!

所有人此时的目光也集中在了张伟身上。

也包括对面的钟小艾两人,其实她也想看看,你到底能折腾出什么幺蛾子来!

张伟扫视了一圈旁听席上的群众之后,

最后也将目光落在了审判长吕梁的身上。

“好的,谢谢审判长!下面我将具体阐述我代理人的诉求,”

“一是,我方认为,对于被害人李晓丽的意外身亡,与我代理人沙大春毫无关系,属于被害人李晓丽的自我答责范围之内。而且,我代理人沙大春的行为并不具备刑法上实行行为的构成要件,且我代理人沙大春的行为,与被害人李晓丽死亡行为,不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基于上述理由,我方认为,对于原有一审判决适用法律、事实认定错误,请求依法予以撤销,当庭释放我代理人沙大春!”

张伟刚说完一个理由,就已经全场哗然了!

当庭释放???

对,我没罪,抓我干啥,还不把我放了?

卧槽,牛逼!

这律师可以的,论述很充分,要是直接推翻一审判决就好看咯!

压力给到公诉律师那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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