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无效127(1 / 2)

  法官没接腔,只是询问民警原告的情况。可以听见那边民警也在问方晴,感觉怎么样,是否要就医?

  方晴却已回到视频画面中,头发和衣服乱了,脸上有红色的印记,但还是努力平静下来,说:“我要求继续庭审,不应该用他的错误惩罚我。”

  法官于是又问了一遍她的身体状况,确认没有大碍之后,在民警在场的情况下,让两人分别在两个房间里完成了庭审。

  经过前面这一场大乱,被告那边最主要担心的问题显然已经不在离婚诉讼上,尤其是被告律师,就怕自己也要担什么责任。双方举证质证,对关澜来说,几乎没遇到任何抵抗。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尤其是两套房子的估价,以及孩子将来的抚养方式,法官都问得十分细致。另外还有结婚证,原告的那本,立案的时候就已经交到法院,法官提醒被告也要把自己那本交过去。凡是有些经验的家事律师都听得出来,这就完全是要一次判离的意思了。

  就这样直到庭审结束,民警又把双方带去派出所做笔录。

  戴哲自然没能出来,还要等待发落。

  过后听方晴叙述,关澜才知道戴哲应该是在她送孩子去学校的时候盯上她的。这个地点,时间,他都清楚。然后尾随到她租住的小区,再胁迫入室,抢走手机,给关澜发了那条信息,说自己不能赶去法援中心。

  老小区门禁不严,没有监控,行动也故意避开了邻居,戴哲可能认为这么做天衣无缝,只要方晴当时把协议签了,就算事后报警,也拿不出任何证据。

  关澜这时候放松下来,仔细想了想,对方晴说:“你在庭审中那么顺着他是对的, 好汉不吃眼前亏。而且,当庭在线确认的其实只是调解笔录。只要调解书送达的时候拒签,协议根本不会生效,还是得等审理判决。”

  张井然随之想到别的问题,笑说:“对哦,被告代理人其实可以放心了。戴哲干这事肯定没咨询过律师,否则至少会给他在协议里加上一条,当庭确认既生效,过后拒收不影响法律效力。”

  类似的招术其实只有过去的协议离婚才有用,那时有些家事律师专门在民政局附近租个门面现场办公,把对方约过来,一通忽悠,谈好协议,马上去办手续领离婚证。其中必定会有戴哲提出的方案中的那一条,申明不存在其他未分配的财产,两人今后再无瓜葛。这样等到对方察觉不对,已经晚了。但这招在有了离婚冷静期之后也变得不怎么管用,即使提交申请,三十天内都可以反悔。所以其实在很多人眼中深恶痛绝的离婚冷静期还真没那么差,不光可以防止冲动离婚,也防受骗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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