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1 / 2)
侠客们偶尔翻个墙、缩下骨、运下轻功,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根本没必要严词禁止,而且他们的确都是人中龙凤,想避开监控也很容易,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唯一能提的要求就是千万别开着地图干这些事了,对可怜的X市路痴市民好一点吧!
一点红:“……”
一点红:“嗯。”
两
个人就拎着购物袋往回走。
其实是秦蔻两手空空,一点红拎着购物袋跟在她身边。
进超市的时候是晚上七点,太阳还没下山,出来的时候却已经八点半了,天色已完全暗了下去,路边的灯光打在地面的石砖上。
秦蔻很喜欢这里的地面,大而方正的地砖之上,有光亮打下的时候,就能瞧见一点一点亮晶晶的光芒,踩在上面,就好像踩在星星碎屑上一样。
她的人字拖“踏啪”一声踩上去,艳红色的脚指甲被头顶的路灯灯光所照耀,反射出一点艳色的光芒来。
一点红抬起头来,视线很平。
他忽然说:“你刚刚问我,最喜欢什么地方。”
秦蔻:“啊?唔!”
聊天嘛,又不跟做演讲一样,得有个中心思想,通常都是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秦蔻说话也常常都是漫无目的的,过去就过去了。
但一点红不一样,他似乎对别人说的每一句话都记得很清楚。
秦蔻瞧瞧他,问:“对哦,你还没回答我呢?你是更喜欢去看电影呢,还是更喜欢去吃烤肉?”
电影,虽然他看鬼片时面无表情的,但去电影院看巨幕的《弟斯拉》时,明显被吸引到了,眼睛一眨不眨的,连可乐都没喝几口。
烤肉他也喜欢的。
古代侠客们都是肉食动物!秦蔻也是肉食动物!
一点红瞧着她,道:“超市。”
秦蔻一愣:“嗯?”
一点红收回了自己的目光,淡淡道:“我倒是更喜欢逛超市。”
秦蔻抬眸,目光就落在了他的下颌骨线条上。
冷硬非常,嘴唇很薄,瞧上去就像是个又无情、又冷酷的人。
秦蔻说:“我也喜欢逛超市。”
是的,她很喜欢的。
小时候喜欢和爸爸妈妈一起逛超市,那个时候只喜欢逛零食区和玩具区,爸爸妈妈去卖肉的地方、卖家电的地方看一看,她就觉得无聊,没意思。
小时候的她最喜欢幻想的一件事,就是有一天超市下班锁门了,但她一个人在里面,一晚上都可以随便的造作薯条饮料和果冻。